![]() 杭州合同纠纷律师史学伟律师,联系电话:13738148809。先后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数十家企业破产管理人,并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担任管理人及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纠纷解决及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经验。现于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 详细>> 律师:史学伟律师 电话:13738148809 律所: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 电子邮箱:schiz@foxmail.com 执业证号:13301201510402407 联系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杭大路9号聚龙大厦东区12楼 |
提前离职后违约金怎么算劳动合同中不能随便约定违约金,提供专项培训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两大合法设立违约金的条件之一,通常表现为由用人单位承担培训费用,不属于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而对劳动者的培训。法律规定劳动者违法专项培训服务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单位付出的培训费用,而且要分摊。律师认为,比如培训费花了10万元,服务期是五年,已经工作了两年,这种情况要把10万元培训费分摊到5年,每年2万元,所以最后可能要给单位6万元。 据了解,离职还可能涉及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竞业限制是一种约定义务,双方没有约定这样的竞业限制条款是不能适用竞业限制的,但竞业限制是否要以经济补偿金为生效要件呢? 案例: 2011年5月7日,某公司把一名员工告上法庭,原因是员工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当初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项竞业限制约定,规定离职员工在两年内不得加盟其他与该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但相关员工认为某公司未支付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因此,该协议并不成立。 分析: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且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当然,竞业限制无疑限制了员工的择业自由权,这对员工尤其是诚实的雇员而言是不恰当的,因此,为了均衡利益,企业应当给予合理补偿。所以,如果员工跟企业签竞业限制条款,应当明确补偿金的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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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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